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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您好,我的父亲是一名台湾公民,他在5年前在新山买了一间服务式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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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过世前有在台湾立了一份遗嘱里面写明了该产业会是由我继承。我想请问你在我父亲过世后,这份遗嘱会直接受马来西亚法律所承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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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我已经在台湾法庭拿到了分配遗产的庭令。请问这份外国法庭的庭令是否可以用来申请转名? 什么国家的庭令会受马来西亚这里直接承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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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回答我以上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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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外立的遗嘱是否能在马来西亚法律被采用,取决于该遗嘱是否有符合马来西亚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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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马来西亚遗嘱1959年法令》第6条文 (Section 6 of the Will Act 1959),遗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马来西亚受到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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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由于每一个国家对于遗嘱都有不一样的要求以及公证手续,使用的语言也不一样(在马来西亚遗嘱通常是英文或者马来语为主)因此在国外立的遗嘱有很大的机率没办法满足马来西亚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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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因此我们会建议拥有马来西亚产业的外国公民在购产后立即寻找马来西亚的律师拟定一份符合本地要求的遗嘱,这样在发生遗嘱人过世的情况,其受益人可以更顺利地继承这里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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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果死者是英联邦成员国 (Commonwealth countries) 如,英国,新加坡,澳洲,纽西兰,印度等的公民,并已经在该国家得到了遗嘱认证 (Grant of Probate), 那么该死者的遗嘱执行人是可以委任一名马来西亚律师向马来西亚高等法院申请承认该国家的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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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完成之后,外国的庭令将会再次盖上(resealing)马来西亚高等法庭的盖章,该庭令就会受本地法律承认并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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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如果你想要了解resealing的法律以及要求,您可以阅读我们另外一篇法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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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但是如果死者的国家不是英联邦成员国,那么就算死者已经拿到了该国家的遗产分配庭令或者相关部门的文件,这些文件还是不受马来西亚法律承认。在这样的情况下,死者的亲属就需要在马来西亚重新申请一份遗产管理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委任本地的遗产管理人(administrator),来处理这里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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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在这样的情况下,死者在马来西亚的不动产(immovable properties)将不会根据外国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根据国际所承认的物之所在地法(lex situs),该外国公民的不动产将会根据本地法律(Distributon Act 1958)进行分给,分给死者的近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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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们今天分享关于外国遗嘱是否受买本地法律承认的法律资讯,如有任何关于遗产分配的法律问题需要询问,您可以通过WhatsApp联系我们:https://wa.link/q3km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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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您想要知道外国人继承马来西亚产业需要支付什么费用,您可以阅读我们的法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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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知道外国公民购买本地房产的门槛是多少,什么税务需要还,您可以阅读我们的法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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